如何計算通知期?

在香港的《僱傭條例》內,提出離職的通知期是有明確的指引,以下就用圖表來說明一下:

如何計算通知期

法例容許公司與員工制定一套合適公司的離職通知期,不過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必須符合勞工法例的最低要求,簡單說是只可多,不可少。

  • 試用期內首個月無需通知期及代通知金。
  • 試用期內超過試用期的首個月,則根據僱傭合約規定所定明的通知期,但不得少於七天。
  • 無使用期或已完成試用期,則根據僱傭合約規定所定明的通知期,但不得少於七天。